通律行委〔2020〕14號
各市直律師事務所黨支部:
為了進一步規范市直所黨組織黨費收繳工作,根據《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結合本地本行業實際,經南通市律師行業黨委討論通過,現就黨費收繳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統一黨員律師預交黨費標準
1.擔任律所合伙人黨員律師按照每月不低于40元的標準預交黨費;
2.非合伙人黨員律師,執業滿3年的按照每月不低于30元的標準預交黨費;
3.執業不滿3年的按照每月不低于20元的標準預交黨費;
4.律師助理、實習律師、行政人員中的黨員同志按照每月不低于10元的標準預交黨費;
5.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仍在執業的黨員律師按照每月不低于20元的標準預交黨費,退休后不再執業的黨員律師按照每月10元的標準繳納黨費;
6.黨員預交黨費后,在每年12月底前,根據《關于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使用和管理規定》規定的標準,即:每月工資收入(稅后)在3000元以下(含3000元)者,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5%;3000 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納1%;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 10000元)者,交納1.5%;10000元以上者,交納2%,補齊每月應交的剩余部分黨費。但考慮到律師行業的實際情況,按照黨員律師實際年收入進行補交。即:年收入(稅后)30萬元以下(含30萬元)者,交納每月黨費不低于20元;30萬元以上至50萬元(含50萬元)者,交納每月黨費不低于40元;50萬元以上至100萬元(含 100萬元)者,交納每月黨費不低于60元;100萬元以上者,交納每月黨費不低于80元。
二、黨員由于身體健康、經濟困難等原因,造成交納黨費困難的,需個人提出申請,經黨支部研究,報上級黨組織批準后,可以少交或免交黨費。
三、黨員應當增強黨員意識,主動按月交納黨費。遇到特殊情況,經黨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納一次黨費。補交黨費的時間一般不超過6個月。
四、對不按照規定標準和要求交納黨費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應及時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限期改正。對無正當理由,連續6個月不交納黨費的黨員,按自行脫黨處理。
五、各律師事務所黨支部每月收取黨員律師黨費后,每半年向上級黨組織上交本支部黨費,并書面報告收繳情況及明細。上級黨組織每年初,要對黨費交納、使用和管理情況進行一次通報。
六、各縣(市)區基層黨組織參照此通知要求執行。
南通市律師行業黨委
2020年8月14日
抄送:省律師行業黨委,市委“兩新”工委,市司法局黨組,市民政局,本會會長、副會長,監事長。
南通市律師行業黨委 2020年8月14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