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無特殊要求均為一份):
1、《律師事務所注銷申請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合伙人會議決議;
3、清算報告;
4、稅務注銷證明
5、銀行賬號注銷證明;
6、具有法定資格的機構出具的財務審計報告;
7、省級以上報紙注銷公告;
8、律師事務所執業證許可證正、副本,全體律師的律師執業證。
二、注意事項:
1、根據省司法廳和南通市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工作需要,須提供全部申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格式為PDF),掃描件標注對應的名稱,初審過后,在江蘇律師服務平臺進行報送(http://180.101.234.37:10011/jslawyer/login.html),并逐級審批,網上申報材料必須與紙質材料完全一致。
2、申請人應將申請材料按順序排列,需提供復印件的,統一采用A4紙復印,并提供原件備核對。通過縣(市)區統一上報的材料,同樣需提供原件核對或者由縣(市)區司法局在復印件上加蓋核對無異章后上報。
聯系處室:行政服務處
辦理地點:南通市政務中心(工農南路150號)司法局窗口A72
咨詢電話:0513-59000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