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鑒定中級職稱呈報評審材料注意事項(2019年修訂)
一、評審材料注意事項
1. 相關表格/證明的取得與打印上傳注意事項
(1)申報人應當進入司鑒院官網首頁(www.ssfjd.com)“職稱評審”欄目,通過“職稱評審網上申報信息系統”在線填報申報信息并上傳附件材料。《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與《從事鑒定工作年限及檢案數量證明》應通過申報系統生成并在線打印。
(2)“職稱評審網上申報信息系統”將對系統生成的材料進行條形碼賦碼(條形碼位于頁面底端)。申報人首次申報提交后,若收到中評委辦事機構反饋要求修改信息或補充材料的,應當在補正后重新生成相關材料。對于條形碼信息發生變更的材料,應當再次打印、蓋章并上傳對應的掃描件。
2. 《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
(1)需提供一式2份,請在其中1份評審表的封面頁上留下本人的聯系方式。
(2)“學習經歷”應當從高中開始填起。
(3)“年度及任職期滿考核結果”需填寫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由所在鑒定機構組織的年度考核的結果或評價,由相關組織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部門公章。
(4)“單位推薦意見”中,基層單位指申報人所在的司法鑒定機構,需由機構負責人簽字/蓋章,并加蓋該鑒定機構的公章;呈報單位指申報人所在司法鑒定機構所屬省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或司法廳(局),需由該省廳主管人事/職稱改革工作的負責人簽字,并加蓋部門公章。
3. 《從事鑒定工作年限及檢案數量證明》
(1)計算年限時,非就業狀態、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崗位工作的經歷不能作為專業技術工作經歷。
(2)因專業技術崗位變動、待崗待聘、長病假、參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專業技術崗位工作的時間需相應扣除。
(3)實習經歷不能算作工作經歷。
4. 司法鑒定文書
(1)應提供機構檔案室存檔的鑒定文書的復印件(或拍照、掃描后打印件),不得自電腦中直接打印文字版后蓋章復印。
(2)申報晉升人員提交的司法鑒定文書的所屬專業應當與主送文章專業類別一致。
(3)鑒定文書要能夠較全面地反映個人所從事專業的鑒定水平。
(4)提交鑒定文書時,應當同時提交與鑒定結論相關的支撐資料(包括檢驗過程記錄/實驗記錄、分析圖譜等),支撐材料需清晰、完整。如:文件檢驗專業在提供鑒定文書時須同時提供“特征比對表”、檢驗過程記錄、圖譜等;法醫毒物化學專業須同時提供實驗記錄、分析圖譜、質量控制的相關記錄等;法醫物證專業須提供檢驗過程記錄、DNA分型圖譜等;法醫臨床專業應側重選擇損傷、傷殘鑒定的意見書送審,同時應盡量提供支撐鑒定結論的資料,如影像學資料、圖片等。
(5)申報人應盡量提供有本人簽字的鑒定意見書,如確因未拿到鑒定人執業資格證而無法提供有本人簽字的鑒定意見書,應同時提供由申報人所在鑒定機構出具的證實申報人所提供鑒定文書均為其實際參與完成的證明。
(6)申報轉評中級職稱的人員應當提交以第一鑒定人身份完成的司法鑒定文書。
5. 文章和學術專著
(1)申報人應提供從事鑒定工作期間,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在專業期刊上公開發表的與申報專業相關的文章。暫未發表、僅有錄用通知的文章不予認定。
(2)除需提供文章內容的復印件外,還需復印期刊封面及目次頁。學術專著需提供整本出版刊物。
(3)若提交多篇文章送審,申報人應當指定1篇為主送文章。
6. 學歷證書及認證要求
(1)需提供大專及以上所有學歷教育的畢業、學位證書。
(2)從事法醫臨床或者法醫病理專業工作的人員,申報司法鑒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應當具有醫學專業學歷。
(3)申報人應提供所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學歷認證報告》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復印件。申報人員提交的國外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港、澳、臺地區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港澳臺學歷學位認證書》復印件。
(4)申報人提供的學歷認證材料應經其所在單位審核驗證,由驗證人簽名,注明驗證時間,并加蓋單位公章。
7. 外語、計算機證書
(1)不再將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作為申報的前置條件,因此職稱外語和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為非必需提供的材料。外語和計算機能力是專業技術人才學習研究的重要工具,也是技術人員綜合能力素質的體現,因此,申報人可自行提供能反映自身外語和計算機水平的材料(近5年內取得),供專家在評審時參考。
(2)可提供的外語水平材料主要包括:職稱外語考試證書,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英語專業四、八級證書,全國翻譯資格水平證書,全國英語等級考試證書,BEC、BFT、BULATS、GRE、TOEFL、IELTS證書,發表或翻譯的外文論文論著等。
(3)可提供的計算機水平材料主要包括: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證書、全國計算機專業技術資格(水平)證書、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證書、行業認證證書、軟件著作證明等。
8. 評審費及照片
(1)凡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應在提交評審材料的同時提供繳納評審費的憑證復印件及本人正面免冠2寸證件照2張(應與評審表上的照片一致。提供照片時請在照片背面用鉛筆或圓珠筆標注單位、姓名。若使用水筆標注的,請待墨水干透后使用)。
(2)評審費標準: 600元/人。初審未通過的人員,評審費減半收取。
(3)評審費可通過銀行轉賬、匯款等方式支付。
(4)如需開具發票的,請務必于網上填報信息時認真填寫發票抬頭及納稅人識別號信息。
9. 真實性保證書
凡申報職稱評審的人員,應在提交評審材料時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并簽字。申報人所在單位負責在保證書對應聯簽字蓋章。
二、呈報紙質申報材料蓋章要求
呈報的紙質申報材料具體蓋章要求如下:
材料名稱申報人所在鑒定機構公章省廳(局)人事職改部門公章或審核、校對章委托函—√(限定公章)《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限定公章)業務自傳√—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職業(執業)資格證書、接受繼續教育證書等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所有呈報文章√√司法鑒定文書(含特征比對表等附件材料)√√參與所送鑒定文書工作的證明(僅限申報晉升中級職稱)√—《從事鑒定工作年限及檢案數量證明》(申報轉評中級職稱)√√《從事鑒定工作年限及檢案數量證明》(申報晉升中級職稱)√√參與科研項目的證明材料√√外語、計算機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注:呈報材料不符合以上蓋章要求的,相關材料將不作為評審依據,且一律不予退還。
三、常見問題
1. 轉評與晉升如何區分?
轉評:轉系列評審。此指申報人已經擁有相關專業的技術職稱,因工作需要,申報司法鑒定研究類或應用類職稱。如:主治醫師申報轉評主檢法醫師。
晉升:沒有職稱或已經擁有司法鑒定研究類或應用類較低級別職稱的人員,申報較高級別的專業技術職稱。如:法醫師申報晉升主檢法醫師。
2. 學生在取得畢業證、學位證前參加專業實習的時間是否屬于“申報人在取得學歷、學位前從事司法鑒定工作的年限按每1年折算為半年計入”的計算范圍?
在職稱評審計算工齡時,實習經歷不能算工作經歷,只能算作培訓經歷。
3. 學歷認證要求中,《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分別怎么取得?
《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對2001年以后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可注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查詢和打印。
《學歷認證報告》:對2001年以前取得的國內大專及以上學歷的,申報人可注冊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申請紙質版的學歷認證報告。
《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由“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申報人可攜帶相關材料前往辦理。
4. 我報送了評審材料,但沒有通過初審,我送審的材料和已支付的評審費是否退回?
申報材料一旦報送,恕不退還。
評審費繳費憑證需隨申報材料一起報送,初審未通過人員評審費減半收取。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人員查對銀行賬款后,將統一辦理退款手續。
5. 已辦理退休手續或申報當年退休的人員能否申報中級職稱?
不能。根據國家有關規定,除個別確因工作需要而延緩辦理離退休手續的專業技術人員外,不再評定專業技術職務。